- 服務說明
- 常見問題
此項服務在股權公司登記機關所在地政務服務中心工商窗口辦理。
處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質押股權所在公司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第二步: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作出準予登記的決定,并出具《股權出質登記通知書》或《股權出質變更登記通知書》、《股權出質注銷登記通知書》、《股權出質注銷登記通知書》;不屬于股權質押登記范圍或者本登記機關登記管轄范圍,不符合股權質押登記辦法規定的,登記機關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并退回申請材料。
應用材料
(一)申請股權質押設立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人簽署或蓋章的《股權質押設立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簽字或蓋章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證明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應當標明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和授權期限;
3.記載出質人姓名及其出資額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名冊復印件,或者出質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復印件(均須加蓋公司印章);
4.股權質押合同;
5.出質人、質權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出質人、質權人屬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屬于法人的,加蓋法人印章,下同);
6.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申請股權質押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人簽署或蓋章的《股權質押變更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簽字或蓋章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證明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應當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和授權期限;
3、相關登記事項變更文件。質押股權數量發生變化的,應當提交股權質押合同的修訂或補充合同;出質人、質權人名稱或者質押股權所在公司名稱發生變更的,提交名稱變更證明及變更后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4.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申請注銷股份質押登記應提交的材料:
1.申請股權質押注銷登記,應當提交由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的《股權質押注銷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簽字或蓋章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證明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辦理事項,應當注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權限和授權期限。
(四)申請股權質押注銷登記,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人簽署或蓋章的《股權質押注銷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簽字或蓋章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證明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辦理事項,應當注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權限和授權期限。
3.質押合同被依法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的法律文件;
注意:
1.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的質押及質押登記,適用本辦法。向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除外。
2.股權公司是指定性股權所在的公司。
3.申請質押登記的股權,應當是依法可以轉讓、質押的股權。對于已被人民法院凍結的股權,在解除凍結前,不得申請股權質押登記。
4.申請人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非自然人的,加蓋公章。
5.申請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應當提交申請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6.以上項目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股權出質登記當事人應當加蓋公章并簽字,與原件一致;
7.股權質押設立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證明等申請表可在增城市行政服務中心、增城市工商局網站下載。
點擊“股權質押申請文件及授權委托書下載”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