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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資本繳付改革歷史
在2006年以前我國對注冊(register)資本實行的是嚴格的實繳登記(registration)制,就是說注冊公司(Company)時注冊資金必須完全繳付到位。廣州注冊公司住所使用證明若是租房,需要房東簽字的房產證復印件,房東的身份證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和租金發票;若是租的某個公司名下的寫字樓,需要該公司加蓋公章的房產證復印件,該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還有租金發票。2006年公司法修改,適當放松(relax)了注冊資金的繳付要求,改為只需繳付資本總額的20%即可。然后直到公司法的修改,開始實施認繳制度。
注冊(register)公司認繳制到底是什么意思?
認繳制就是說在注冊公司(Company)時,股東(Shareholders)對認繳出資額和出資方式等在公司章程上自主約定,對注冊資金再設立之初沒有了繳付要求,在理論上可以說是 ;一元注冊公司 ;。但需要知道的是,認繳并不等于不繳。需要在公司成立后的十年內,在公司銀行賬戶里的流轉資金達到注冊資本的額度才行。另外,現在絕對多數的公司都是實施認繳制度,但是還是有部分公司類型需要實繳的,比如房地產開發、勞務(láo wù)派遣等。
認繳制對創業者來說有什么好處(good benefit)?
1.取消了注冊公司的臺階。以前有限責任(zé rèn)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limit)都沒有了;
2.敞開了創業(Entrepreneurship)的大門。對注冊資金沒有繳付要求(demand),可以幫注冊投資者以最小的風險(risk)開始創業;
3.解放了出資比例(proportion)的限制。沒有了股東(Shareholders)以貨幣形式出資的總額至少應占公司(Company)注冊資本的30%的要求,讓股東的出資形式更加多樣自主;
4.減輕(jiǎn qīng)了創業(Entrepreneurship)者的壓力。廣州商標注冊是商標使用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前提和條件,只有經核準注冊的商標,才受法律保護。商標注冊原則是確定商標專用權的基本準則,不同的注冊原則的選擇,是各國立法者在這一個問題中對法律的確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關系進行權衡的結果。認繳制不再限制兩年的出資期限,以是三年、五年、十年,分次分批繳付,對創業者幫助很明顯。
以上就是對辦理(處理)公司認繳制的講解,如果您不了解或者還有疑問,請可以撥打我們的咨詢熱線,我們將竭誠歡迎您的來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