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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個體戶轉讓有哪些相關規定
發布時間 : 2019-07-10 16:19:00
今天,小編要給大家介紹的是關于個體戶轉讓的相關規定。我國的公司法適用的對象不僅是公司,對個體戶也有同樣約束。
公司法個體戶轉讓的規定有什么
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十條:個體工商戶需要變更經營者的,應當在辦理注銷登記后,由新的經營者重新申請辦理注冊登記。上述規定是禁止個體工商戶之間經營權的轉讓,這是強制性行政規范。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不得轉讓。
從法理上講,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不可以轉讓。《城鄉個體工商戶暫行條例》規定,個體工商戶可以根據經營情況請一、二個幫手,有技術的個體工商戶可以帶三、五個學徒。《個體工商戶登記程序規定》第十八條規定,個人經營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死亡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登記機關就應當依法辦理注銷手續。個體工商戶主要是靠自己的勞動獲取勞動性收入而不是投資性收入,它的市場主體資格與經營者人身密不可分,是一項具有人身性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另外,個體工商戶在登記注冊時不需提交其申報的注冊資金驗資報告,它的債權債務關系不如其他經營主體明晰。根據《民法通則》中“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的原則,接受個體工商戶很有可能要卷進不應有的民事糾紛,這不利于社會穩定和經營者健康發展。因此,從民事關系的處理上看,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也不能轉讓。
個體工商戶轉讓應包含財產權、租賃權、經營權三個方面。實際生活中總是有個體工商經營者想退出經營,有人想接手經營,所簽訂的合同是以一方退出經營、另一方接手經營為內容,需要完善的僅是重新辦理相關的法律手續。同時,接手個體工商戶應當謹慎調查資信狀況等信息,以避免風險。
個體戶轉讓后,轉讓前產生的債務應該由轉讓人承擔連帶的責任,如果是轉讓后產生的債務,應該由承接人承擔債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二十九條 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
以上就是小編對個體戶轉讓的相關規定介紹。特別要注意的是,個體戶轉讓時需要注意的是個體戶轉讓前所產生的債務,法律規定只有轉讓之后產生債務才歸承轉人所有。更多資訊,歡迎您撥打千百惠熱線。千百惠有500多名資深顧問在線為您解答工商問題,一站式公司注冊、商標注冊、記賬報稅、地址掛靠等服務滿足您各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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