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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稅指南系列之信息報告——跨區域經營信息報告
發布時間 : 2022-01-14 08:35:58
對跨區域經營涉稅事項的反饋
跨地區經營活動結束后,納稅人應在經營地結清稅務機關應納稅款等涉稅事項,并填寫《經營地涉稅事項反饋表》。
提交的信息:
處理時間限制
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的,深圳以色列公司登記手續齊全,稅務機關受理后立即辦理。
處理結果
地方稅務機關將相關信息反饋給地方稅務機關。
納稅人注意事項1.納稅人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納稅人只需在信息完整、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前提下,最多到稅務機關辦理一次。
3.納稅人向營業地稅務機關預繳稅款后,應當及時向營業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相應的稅款。
4.納稅人在辦理完營業地稅務機關應納稅款及其他涉稅事項后,方可填寫《營業地涉稅事項反饋表》。
5.辦稅服務廳地址和電子稅務局網站可在省級稅務機關門戶網站或撥打12366辦稅服務熱線查詢。
[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號撫順市香洲區第六號)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創新涉稅事項跨地區稽查管理制度的通知》(稅發〔2017〕10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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