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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企業跨區域涉稅事項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項
發布時間 : 2022-01-22 08:12:28
相信很多小伙伴聽到跨區域涉稅事項時,內心都充滿了激動和迷茫。其實也沒那么可怕。不會,今天邊肖就為大家整理跨區域涉稅事項的知識點,絕對干貨!快點學習!
1 什么是跨區域涉稅事項?跨區域涉稅事項是指企業需要在其他縣(市、區)經營。
值得一提的是,自2017年10月30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創新跨區域涉稅稽查管理制度的通知》(稅總發〔2017〕103號)已實施一個月。根據新文件,納稅人跨地區經營前不再出具相關證明,而是填寫《跨地區涉稅事項報告表》;將出境經營活動的稅務管理改為跨地區涉稅事項稽查管理;取消跨地區涉稅事項稽查管理的固定有效期,稅務機關不再按180天設置稽查管理的固定有效期,而是以跨地區經營合同的執行期限作為有效期限;實現涉稅事項跨區域稽查管理信息電子化。
2 辦理跨區涉稅事項需要帶什么材料?(1)跨地區涉稅事項報告(出具出境業務證明原件)
跨地區涉稅事項報告表(原件)
(2)涉稅事項跨地區查驗(外國納稅人原營業地查驗登記)
出示稅務登記證(或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3)涉稅事項跨區域反饋(申報原出境經營活動)
灌南、坪山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表(一份)
PS:以上信息除原件外均須加蓋公章!
3 其他注意事項(1)跨地區涉稅事項報告表是否必須由國稅局出具?
你可以在網上填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創新跨地區涉稅事項稽查管理制度的通知》(國稅發〔2017〕103號文件)規定,暫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不再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而是向機構所在地國家稅務機關填寫《跨地區涉稅事項報告表》。現在,我局開發了網上舉報功能,只要有網上信息。
注冊深圳房地產開發公司程序(2)是否需要在企業所在地出具《報告表》后30天內到經營場所進行檢查?
答:不需要。檢驗項目由申請調整為授權。納稅人首次辦理涉稅業務時,稅務機關按權限登記查驗,30日內未到經營地申報查驗的,無需擔心管理證書失效。此外,稅務總局財稅〔2017〕103號文件取消了跨地區涉稅事項檢查管理的固定有效期,有效期變更為跨地區經營合同的執行期。合同延期的,納稅人可向經營地或機構所在地國家稅務機關辦理檢驗管理有效期延長手續。
(3)項目結束后,營業地稅務機關給出反饋后,是否還需要回當地稅務機關進行核查?
答:不需要。跨地區經營活動結束后,納稅人應向經營地國家稅務機關和地方稅務機關結清應納稅款及其他涉稅事項,并向經營地國家稅務機關填寫《經營地涉稅事項反饋表》。營業場所完成跨區域涉稅事項反饋后,系統會自動將營業場所涉稅事項反饋信息傳輸至納稅人注冊地,自動完成注銷。如果網絡出現故障,納稅人跨區域經營活動結束后,可以通過跨區域涉稅事項登記注銷手工注銷查驗信息。所以我們只需要在營業地完成跨區域涉稅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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